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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ISO13485輔導
- ISO 13485:2016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是專屬於「醫療器材行業」中的品質管理系統,ISO 13485係由ISO/TC 210醫療器材品質管理技術委員會所編擬,為國際認可的標準,條文中明確的指出廠商在品質管理系統中所需要達到的標準,使其醫療器材以及其相關的服務是一貫地符合客戶及法規的要求。
- ISO 13485是一個獨立的標準,其條文主要結構是源自於ISO 9001,刪減了ISO 9001中不適於作為法規要求的某些要求,並加入一些關於醫療器材的特定要求。本標準包括安全上的基本要求,風險分析/管理、臨床評估/調查、標示、其他技術標準,以及資訊回饋系統,上市後的監督,客戶抱怨調查,警戒系統,建議性通告等,除此之外,對某些條款亦有額外的要求如:設計管理、環境管制、特殊流程管制、追溯性、紀錄保存及法規措施等。目前世界各國多依此規範審核產品輸入,若能通過此標準之認證,表示您的產品已得到客戶的信任。
- 美國FD&C Act對醫療器材的定義:「所謂醫療器材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儀器、裝置、工具、機具、器具、插入管、體外試劑或其他相關物品,包括組件、零件或附件等:明列於官方National Formulary或美國藥典(the United States Pharmacopeia)或前述二者的附件中者;意圖使用於動物或人類疾病或其他身體狀況的診斷;或用於疾病之治癒、減緩、治療者;意圖影響動物或人類身體的功能或結構,但不經由動物或人類身體或身體上的化學反應來達成其首要目的,同時也不依賴新陳代謝來達成其主要目的」。因此醫療器材需獲得FDA的醫療器材上市核可,方可銷售。
-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FDA) 隸屬於美國國務院保健與服務部(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公共健康服務署(Public Health Service),是負責檢查和控制銷售給消費者的食物、藥物、化妝品和醫療器的法定機構。
- 在美國醫療器材管理上,其分為3等級〈共16大類,1700種〉。分類的原則撰寫在FD&C Act 第513節,3等級分別為:
- Class Ⅰ,一般管制(General Controls)。此類的醫療器材只需要藉由一般管制程序來確保其安全性與功效性即可上市。
- Class Ⅱ,特別管制(Special Controls)。除了Class Ⅰ的一般管制程序外,尚須遵循FDA為某項醫療器材所制訂的特別要求或者遵循全球公認的工業界標準(如ISO、IEC等)。在FDA的特別要求中,對特定產品另有強制性的標準(mandatory performance standards)、病患登記及上市後監督等。
- Class Ⅲ,上市前許可。此類醫療器材因主要用途為維持生命或長期植入體內,對病患具有潛在危險,可能引起傷害或疾病者,故風險較高,需要取得FDA的PMA(Premarket Approval)後才可以販售。
- 在美國,所有的醫療器材都列入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 FDA)的管制,依據個別器材的危害程度不同,分為3等級來管制,歐盟、日本和加拿大等國都是以這種系統化管理的概念來設計其醫療器材管理制度。因此,製造商在把產品外銷前,應先做好三件事:「確認產品是否屬於醫療器材」、「確認產品屬於第一類、第二類或第三類器材」、「在這一類器材中與自己產品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有那些管制規定」。為便於業者了解,彙整醫療器材在美國上市的途徑說明如下:
- 台灣對於本地醫療器材市場是由衛生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 為縣/市政府, 藥事法第2條)管轄,依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以下簡稱衛生署)頒布之藥事法第13條:「醫療器材之定義,係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台灣對於醫療器材的分類是以FDA的標準為依據,分成17類〈說明如下〉,新醫療器材一定要做臨床。
(1)臨床化學及臨床毒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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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液學及病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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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疫學及微生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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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麻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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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心臟血管醫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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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牙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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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耳鼻喉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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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胃腸病科學及泌尿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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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般及整形外科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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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一般醫院及個人使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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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神經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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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婦產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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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眼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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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骨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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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物理醫學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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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放射學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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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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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藥事法及各項相關法規如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等,進行管理。對本地醫療器材產業中三種基本活動: 製造、輸入、販賣(同一廠商可兼具兩種以上角色),一般之管理架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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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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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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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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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備基本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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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登記證、
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
PS.工廠登記證之地址需涵蓋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所核示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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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或販賣業
藥商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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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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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GMP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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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查核品質
系統符合性
PS.符合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所列品項之非滅菌醫療器材,得免GMP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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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製造廠
QSD 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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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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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許可證,至少由該產品之製造、輸入或販賣業者其中之一取
PS.附件二中免GMP評鑑的產品,仍需依規定申請產品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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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確認醫療器材能正常運作,並確保其安全性而對人體或環保不會造成任何不良影響與傷害,進而驗證其功效性並維持高品質的醫療服務水準,醫療器材廠商應以更嚴謹的管理制度,針對產品之設計、開發、生產、安裝與服務進行全面品質管理,以確保醫療器材之安全性、功效性與品質一致性。
要 求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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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關 文 件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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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品質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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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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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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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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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品質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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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醫療器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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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與紀錄管理程序
產品技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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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文件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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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品質紀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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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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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管理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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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顧客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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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管理程序(QP-S-01)
通報規劃作業程序(QP-Q-06)
醫療不良品回收程序(QP-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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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品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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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手冊(Q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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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規 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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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品質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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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品質管理系統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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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規劃管理程序(QP-Q-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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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責任授權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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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責任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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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執掌管理程序(QP-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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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管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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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內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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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管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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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審查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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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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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資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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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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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管理程序(QP-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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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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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器設備管理程序(QP-P-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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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工作環境和污染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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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環境管理程序(QP-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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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產品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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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產品實現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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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作業程序(QP-D-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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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顧客相關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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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管理程序(QP-S-01)
通報規劃作業程序(QP-Q-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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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設計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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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品設計開發管理程序(QP-D-01)
產品設計變更作業程序(QP-D-02)
可用性工程評估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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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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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與供應商管理程序(QP-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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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生產及服務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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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生產及服務提供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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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規劃與製程管制程序(QP-P-01)
機器設備管理程序(QP-P-02)
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QP-Q-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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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産品的清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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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安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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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單管理程序(QP-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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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服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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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滅菌醫療器材的專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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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生産和服務提供流程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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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規劃與製程管制程序(QP-P-01
製程確效管理程序(QP-Q-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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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滅菌和滅菌屏障系統的流程確認的專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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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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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鑑別與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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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別與追溯管理程序(QP-Q-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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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客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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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管理程序(QP-W-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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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1產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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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量測與監控儀器之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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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校驗管理程序(QP-Q-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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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量測、分析與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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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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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量測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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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客戶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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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滿意度與回饋程序(QP-S-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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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抱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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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與預防管理程序(QP-Q-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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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報告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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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規劃作業程序(QP-Q-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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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內部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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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管理程序(QP-Q-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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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流程量測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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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與測試管理程序(QP-Q-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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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產品量測與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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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不合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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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程序(QP-Q-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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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資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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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手冊(Q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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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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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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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與預防管理程序(QP-Q-04)
醫療不良品回收作業程序(QP-Q-07)
通報規劃作業程序(QP-Q-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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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矯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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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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